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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三星堆遗址考古多学科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5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文物局研究决定,现发布《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三星堆遗址考古多学科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三星堆遗址考古多学科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三星堆专项”)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院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讲话精神,推动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三星堆及古蜀文明学术研究。

  二、课题管理

  三星堆专项为省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

  课题完成时间自立项之日起3个月提交初研成果框架,6个月提交终研成果初稿,12个月内完善成果并通过鉴定结项。该课题不允许延期,一经立项请务必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文物局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23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部门的可适当放宽。

  (三)鉴于课题完成时间很紧,重点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须是开展过相应课题的研究(需要通过田野工作获取信息的课题,申报者应已经开展过田野工作),并已有一定前期研究的积累,能够保证所承担课题按时保质完成。申请人申报重点课题时应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四)在研的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4年2月23日前)。

  (五)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含原件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4年2月23日8:00到3月15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三)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含原件1份)和相关前期研究成果1份(仅限重点课题)。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温馨提示:申请书中申请者的承诺处务必申请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日期。第六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手写或打印以下意见: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三星堆遗址考古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六、联系人:孔*,联系电话158*****,邮箱:371*****@qq.com

附件:1.申报指南

    2.申报流程

3.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