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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7   浏览次数:

单位、各部门:

根据《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现就开展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政协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推动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四川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二、课题管理

政协专项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政协研究室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政协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11月10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线上线下结合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年11月10日8:00到11月17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人有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三)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申请书请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申请书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手写或者打印: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本单位对该课题意识形态进行把关。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政协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省规划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附件:1.申报指南

2.申报流程

3.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