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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学院2023年度申报高级职称送审科研代表成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次数:

按照学院工作安排,现将学院2023年教师序列申报高级职称送审科研代表成果通知如下:

一、送审要求

1.申报人需送审两项科研代表成果,具体要求详见《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的通知》(川建院〔2022〕154号)。

2.申报人的两项科研代表成果必须同时提交,且只能送审一次。

3.送审科研代表成果由科技处统一审核通过后,方可送审。

4.符合学院免送审成果条件的,需填写免送审成果认定表(见附件),佐证材料附后。

二、送审资料准备

1.送审科研代表成果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复印件电子版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2.送审资料要求:

(1)论文需复印内容为刊物封面、文章所在目录、文章内容、刊物封底。(有检索报告需附在论文前)

(2)著作或教材需复印内容为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主要编写章节、封底、合同。(如有多余原件尽量附原件)

(3)项目需附内容为立项申报书,其中项目成员(需盖章)、单位审核意见页(需盖章)立项文件结题申报书的封面、项目成员(需盖章)、单位审核意见页(需盖章)④结题文件。

(4)发明专利,需附专利证书复印件和专利方案。(专利方案可以在国家知识产局网站下载)

3.装袋要求:

(1)需准备三个档案袋,档案袋正面贴封面,底部贴封底,封面、封底详见附件,需完善个人信息后打印粘贴。

(2)三个档案袋里分别包含空白的专家鉴定意见表一份纸质版的两项科研代表成果。

三、送审资料收取时间

送审资料截止收取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