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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与发展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11   浏览次数: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了《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与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现就我院申报“四川省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与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外语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外语专项”课题采用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申报流程: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专项项目管理申报→阅读上传申报文件说明→下载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①在基本信息专项分类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对应的专项课题类别,②在基本信息申报指南编号中请严格按照各专项《申报指南》中的序号填写,③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④本次申报不需填报活页)→上传申请书(本次申报不需上传活页,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上传)→ 打印申报书→ 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申请书上传成功后在管理系统“专项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注意,本次申报只提交申报书,不提交活页。

二、课题管理及申报要求

(一)课题管理要求

1.课题级别。“外语专项”课题属于省级课题,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以此作为结题要件。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2.课题类别。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3.研究时限。项目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专著为两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二)课题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原则上面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外语教师。确有利于深化巴蜀文化对外传播工作,对服务四川外语学科高质量发展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的,可不受地域限制;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没有取得博士学位,但确有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材料请另附页,需注明推荐专家姓名、职称、推荐意见,并有推荐专家亲笔签名)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97日前)

4.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5. 本次课题申报限项。学院限制申报5项。选题以《申报指南》为参考,也可自拟题目。课题应充分反映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专项项目系统申报时间为2023823800941700开放, (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同时报送纸质申报书(A3双面打印)一式5份送至B316办公室。

注意: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提示填写。

四、其他事项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