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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省教育厅2023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次数: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我院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2021年及2022年立项未结题或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我院限报2。在省内高校攻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高校辅导员不占所在学校申报名额。

此次申报分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分列评审。

二、立项类别

此次申报课题拟通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共100项,其中根据课题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不超过10项为重点课题;课题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过程管理、验收程序及经费决算等相关规定详见《四川省教育厅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管理办法》(川教函〔2020265号)(附件1)。

三、课题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内容详见《2023年四川省教育厅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 2)。

四、课题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2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

一般课题自筹课题研究周期:1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

五、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课题汇总表、申报书、活页(附件3、附件4和附件5)。

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